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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推出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六项硬措施
来源:法制日报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03日作者:

     慎用强制手段、对企业和企业家经营中涉嫌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,依法从轻、减轻或免予处罚……这些在全国曾引起热议的措施,2日在湖北省委政法委召开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,以《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营造公正安全发展环境的六项措施》正式公之于众。

  湖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吴永文说:服务经济发展,政法机关要敢于担当。

 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鲁志宏介绍,六条措施是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提出的硬要求、硬措施,分别从与政法机关工作相关的企业发展的司法环境、创新环境、生产环境、治安环境、服务环境、投资环境等方面作出规定,以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。

  这六条措施除规定政法机关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生产经营行为、严禁乱罚款乱收费违规插手经济纠纷、增强服务意识外,还首先提出公平公正对待在鄂的各类企业。

  引人关注的是,措施提出要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良好环境,包容失败,宽容失误。如对企业和企业家的经营行为,凡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,一律不作犯罪处理;罪与非罪界限不清、刑事政策规定不明的,不得作犯罪处理;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,依法从轻、减轻或免予处罚。此外,还规定政法机关依法慎用查封、冻结、扣押及对企业法定代表人、主要经营人员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。

  与此前其他地方出台类似措施引起争议不同,湖北省敢于“担当”的自信来自于充分的讨论甚至争论。春节前后,省委政法委召开多次专题会议,广泛听取企业家、省直政法部门以及来自武汉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法学专家的意见后,剔除了“挂牌保护”、保护外来企业等不严谨、与法不合的内容,增加了涉及政法机关中行政执法等内容。

  2日的会议还两次重申了去年9月出台的《全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》,以铁的法律、铁的纪律、铁的作风和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特别是不作为乱作为问题,以保证这六条措施的落实。